正是這一個個未能盡責的疊加,催生了“移民高考狀元”。當務之急,是以此事為線索,倒追責任,給其他考生、公眾一個交代。
陜西高考成績6月25日出爐,榆林文科頭名花落華棟中學,但該校卻異常低調,教師們對“狀元”諱莫如深,畢業(yè)生們則表示從沒見過狀元其人,網上更有帖子直指這名狀元是“高考移民”。
按常人理解,金榜題名、高中狀元,本應風風光光,上電視、登報紙、拿獎金,甚至連名校都紛紛伸出橄欖枝,這位狀元反常低調,必有貓膩。果然,他有巨大的“高考移民”嫌疑。寒窗苦讀十數載不易,能成為一個地區(qū)的高考狀元更難,如果因為是高考移民而毀了前程,殊為可惜。不過,雖然情有可原,違反規(guī)則理應懲罰。
自從高考錄取開始有差別性對待、針對性傾斜以來,“高考移民”就出現了,哪里高考錄取分數低,移民們就流向哪里!昂谏a業(yè)”經過多年的發(fā)育,開始呈現集團化、規(guī)模化、地域化特征。教育部門對“高考移民”可謂“零容忍”,甚至入學之后被發(fā)現仍要追究,但效果并不理想。許多地區(qū)早就實行戶籍與學籍雙重管理,入戶學生雙雙達到規(guī)定年限才能參加高考,堪稱鐵律也未能防住“制度耗子”。
按榆林市教育局的說法,考生要符合“雙三”——在榆戶籍和學籍均滿三年,就滿足參加高考的資格,不算“高考移民”。據媒體調查,戶籍掛在校長名下的這位“狀元”考生,并不嚴格符合“雙三”。教育部門將責任推給戶籍管理部門,戶籍部門固然有責任,教育部門又是否盡到了審查責任?未必,至少該學生沒有在華棟中學念過書。正是這一個個未能盡責的疊加,催生了“移民高考狀元”,許多“高考移民”也都是這樣釀成的。
面對屢禁不止的“高考移民”現象,有人干脆提出一刀切的解決方案: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錄取,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絕對公平并不是真正的公平,高考錄取分數傾斜是對實質正義的代償,正面效用不可否定,問題在于如何防止制度空轉。以戶籍為藍底的高考制度,在戶籍改革深入、人口流動加劇的當下,如何進行調適,才能保障照顧政策落到實處,不被濫用,確實是一個考驗公共決策智慧、考驗著政策執(zhí)行力的現實難題?梢灶A見,哪怕相關制度中的某一子項執(zhí)行好了,譬如中小學生學籍“一人一生一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高考移民”。
如果這名考生沒有高中“狀元”,不是這么低調,問題還能被發(fā)現嗎?當務之急,是以此事為線索,倒追責任,給其他考生、公眾一個交代。(連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