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依法治國,律師群體的職業(yè)素質(zhì)至關重要。今年以來,多起違法減刑案件相繼曝光,讓“掮客”律師這一群體浮出水面。他們熱衷于跑關系,甚至超過其本職工作。他們與某些公檢法系統(tǒng)工作人員相互勾結,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影響司法公正,破壞行業(yè)風氣。(新華網(wǎng)9月10日)
在很多人的意識中,律師是一項崇高的職業(yè),維護公平正義,捍衛(wèi)民眾權利,外表可謂光鮮。但是,在這支隊伍中,卻充斥著部分“掮客”律師,成為了啃噬司法權的“蛀蟲”,令人深惡痛絕。律師熱衷于拉關系、跑路子、走后門,不僅玷污了律師行業(yè)的風氣,更為嚴重的是,戕害了司法權公信力,損毀了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而且,這樣的“掮客”律師還挺有市場。在現(xiàn)實中,很多當事人在委托律師時,并不是考慮律師的知識多么淵博,辯護能力有多強,而是看重律師的“路子”有多廣。于是,只要是與司法部門工作人員“感情至深”,往往就會成為走紅的律師。熟諳關系,善于利用權錢交易的潛規(guī)則,在當事人與司法人員之間“拉皮條”,必然可以實現(xiàn)“勾兌”目的。然而,在這些行為的背后,卻讓法律顏面掃地,淪為了攫取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其實,之所以出現(xiàn)如此眾多的“掮客”律師,本質(zhì)原因還是司法權運行過程中處于“隱形”狀態(tài),還有太多的彈性空間可以自由操作。也就是說,不排除一些“掮客”律師利用潛規(guī)則、“灰色手段”取得辯護的成功。只要“成功”的案例有那么幾起,就會激發(fā)當事人找“掮客”律師辯護的動力——達到了最終目的,手段究竟如何,當事人并不關心,甚至也樂于主動配合、積極參與。
一方面,司法權行使的程序、流程、標準等等,外人并不知曉,即便存在一定的貓膩,也很難被外界察覺。另一方面,由于案件不同,法律適用也并非千篇一律。在各種各樣的案件中,自由裁量權的伸縮性,必然會吸引“掮客”律師趨之若鶩。他們脫離了案件本身,脫離了法律信條,走上了一條異化的“曲線救國”路。
當然,利用自由裁量權開展辯護,是律師的一種權力,但是這種利用應當建立在獨立辯護的基礎上。通過和法官拉攏關系的方式進行“辯護”,不但涉嫌違法違規(guī),還破壞了獨立審判。
基于此,要想杜絕“掮客”律師,除了破解當事人的“人脈關系迷信”思想,還需要在司法權運作上下足功夫。就目前而言,庭審流程的公開、法律文書的上網(wǎng)等,都是不錯的方法和思路,值得進一步探索和創(chuàng)新,爭取讓司法權運行完全置于陽光下。同時,還需要對自由裁量權進行規(guī)范和統(tǒng)一,避免伸縮性過大,將法官權力放置到籠子中,避免逾越法律底線和原則。
根本上而言,“掮客”律師的存在,正是司法權“被隱形”的一種真實生態(tài)。如果,司法權被置于透明公開的環(huán)境中,將暗箱操作的空間和渠道都堵死,司法權中的污垢也不會存在。如此之下,律師必然會以自身能力和水平去相互競爭,而不是熱衷于成為“掮客”,更不會滋生權錢交易的丑態(tài)。(劉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