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湘潭市雨湖區(qū)響塘鄉(xiāng)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qū)含浦鎮(zhèn)干子村時翻入水庫,致車上11人死亡。據初步調查,此次校車事故至少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嚴重超載;二是未按審定的通行線路行駛。 (7月13日《長沙晚報》)
校車發(fā)生事故,造成多人死亡,令人痛心。相關部門當然要吸取教訓,對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各項要求,嚴管校車,確保校車硬件達標,杜絕超載,不讓類似悲劇再度上演。但在筆者看來,防范校車慘禍,除了死死盯住校車和司機之外,尤其不可忽視校車車輪下面的那條路。如果這條路泥濘不堪,險象環(huán)生,再好的校車,再有經驗的司機,恐怕也難保萬無一失。
以此次事故為例,這輛校車除嚴重超載之外,還擅自改變行駛線路,不按審定的通行線路行駛,事故發(fā)生地的這條臨水路寬約4米,旁邊的池塘最深處達10米。試想,如果此路非常寬闊,或者在池塘邊安裝上堅固的防護欄,悲劇就有可能不會發(fā)生。事實上,因路況差造成的校車慘禍并不鮮見。比如2011年12月12日,江蘇徐州豐縣發(fā)生的那起造成15名學生死亡的重大事故,也與路況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事發(fā)路段路寬也是不足4米,一側是一條筑路取土時挖出來的灌溉溝。當兩車相會時,因為路窄無法安全避讓,該校車側翻進水溝,釀成悲劇。
既然農村路況與校車的安全行駛關系如此密切,那么我們在防范校車事故時,顯然就應該同時把目光盯在校車行駛的道路上。一方面,職能部門有必要對路況進行實地勘查,給校車指定安全的行駛路線,然后通過GPS定位等手段進行實時監(jiān)控,誰違規(guī)就嚴懲誰。另一方面,各地更有必要將公路建設資金更多地轉投向農村,對校車行走線路進行改造,添加交通標志和防護設施,使其寬闊平坦,安全暢通。只有這樣,校車才能行走得安安穩(wěn)穩(wěn)。(吳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