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近日對北京PM2.5化學組成及來源的季節(jié)性變化進行了研究。研究成果表明,北京PM2.5有6個重要來源,分別是土壤塵、燃煤、生物質(zhì)燃燒、汽車尾氣與垃圾焚燒、工業(yè)污染和二次無機氣溶膠,貢獻分別為15%、18%、12%、4%、25%和26%。其中,汽車尾氣及垃圾焚燒僅占4%,與此前“汽車尾氣對霧霾產(chǎn)生重大貢獻”的說法明顯相悖。(2013年12月31日《新京報》)
自從霧霾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話題以來,我們一直被灌輸一種理念:汽車尾氣排放是導致霧霾產(chǎn)生的重要原因甚至關鍵原因。所以,各地治霾的首選動作,一般都是在提高私車使用成本上做文章,比如搖號上牌、單雙號限行、考慮征收擁堵費等等,反正是要么限購,要么限行,要么增費。公眾確實都有這樣的疑惑:霧霾究竟因何而生?難道都是私家車惹的禍?
這次,中科院的研究,可謂還了私家車一個清白。汽車尾氣與垃圾焚燒加起來,對霧霾城市的“貢獻率”都僅為4%;可為什么我們看見的,卻是私家車主成為主要的治霾責任承擔者,這算不算專挑軟柿子捏?想起崔永元的一句話:“機動車尾氣排放對北京市城市霧霾的影響,就相當于一個居民在自己的小區(qū)里放了個屁!爆F(xiàn)在看來,還真是話糙理不糙。
在大氣污染治理的“國十條”里,絕大部分內(nèi)容都是落位于企業(yè)和政府層面,這事實上已經(jīng)說明汽車尾氣之于霧霾,絕不是主要原因!罢y(tǒng)領、企業(yè)施治、市場驅(qū)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機制”,落實到地方層面卻變異成了對私家車的一味治理,說好的“同呼吸共責任”,仿佛成了尋找替罪羊的游戲——不得不說,這是一種典型的懶政思維。
地方政府之所以這樣做,恐怕不只是科學認識上的偏差使其找錯了大氣治污的重心;更重要的是,這也許是要展現(xiàn)一種努力治霾的姿態(tài)。畢竟,相比燃煤、工業(yè)污染等項目的治理,治理私家車要簡單得多,也更容易出數(shù)字成績。但是,治霾終究不是尋找替罪羊就可以糊弄過去的,好天氣壓根兒不吃這一套,該啃的“硬骨頭”一個也不能少。比起治理私家車來,這當然需要更強的決心、更大的擔當、更多的努力。
只在私家車上做文章的治理霧霾,不僅公眾難以認同,霧霾天氣更不會有絲毫憐憫;說到底,治理霧霾需要的是敢啃“硬骨頭”的做事,而不是尋找替罪羊的作秀。中科院已經(jīng)給汽車尾氣“平反”了,地方政府的治霾行動也該迅速進入正軌。(舒圣祥)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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