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香港知名導演許鞍華到武漢為新戲看外景,放在車內(nèi)的手提包被盜走。案發(fā)后,武漢市公安局局長親自過問此案,并成立由刑偵局具體負責的破案專班。10月8日,犯罪嫌疑人被抓獲,追回被盜手機、證件和劇本等。(10月10日《武漢晚報》)
小偷偷了群眾的東西,公安局長高度重視、親自過問,迅速破案并幫助失主追回失物,原本是一件“警為民、民擁警”的典型事例,可民眾對此既不感冒也不買賬,原因何在?
人們的疑問在于,武漢當真已是“天下無賊”,公安局長閑得要親自過問街頭盜竊小案?前不久,《法制日報》在武漢搞過一個治安調(diào)查,雖然得出了“刑案數(shù)量同比下降10%,治安狀況總體相對平穩(wěn)”的結果,但群眾反映偷盜案件還時有發(fā)生,仍有15%的被訪者對治安狀況表示非常擔憂。
“偷盜案件還時有發(fā)生”,相信武漢公安局長并沒有對每起“偷盜案件”親自過問,否則,如此重大的新聞素材早就媒體炒的紅遍了全國。
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公安局長親自過問普通偷盜案件,只是“選擇性過問”的個案。作出這種選擇,要么是案件的性質(zhì)特別惡劣,要么是涉案對象十分特殊。從新聞報道來看,武漢公安局長是因為涉案對象十分特殊,才作出“選擇性過問”這個決策的。主要是許鞍華披著“名導”的馬甲,是“腕字號”人物,影響力大、號召力強、破壞力猛,如果不及時破案,許導一條微博就能給武漢治安“抹黑”。如此看來,局長不親自過問,不足以表達對“外賓”的尊重,不足以顯示對“名人”的敬重,不足以展示治安的良序。
如若被盜的是普通市民,該局長還會“親自過問”嗎?這種“愛貴嫌賤”的選擇性執(zhí)法,與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相去甚遠,這也是民眾很生氣、網(wǎng)民很窩火、公眾要吃醋的主要原因。
公安局長親自為名導尋包,簡直俗不可耐,充滿了媚貴、媚富、媚名的氣味,這種“馬屁”還是不拍為好。只有多拍拍群眾的“馬屁”,公安的形象才能逐步提升。(匐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