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發(fā)布個人購房獎勵政策,購成品房(精裝修房)最高可享受房屋合同價款千分之六的財政補貼。對此,業(yè)界普遍認為,這是在打擦邊球,借鼓勵精裝修房之名刺激市場需求。揚州房管局卻回應稱,部分媒體對文件精神存在錯誤理解,揚州新政是為了加快推進揚州市成品住房的開發(fā)建設。
去年,佛山在“加強調控”名義下收縮限購范圍,當日即被叫停;今年2月,蕪湖以“加強保障、吸引人才”為由出臺契稅補貼,實行了不到三天;同月,上海擺出居住證等同戶籍的姿態(tài),試圖擴大二套房市場,也是一周兩變草草收場。如今,揚州又來了,理由則換成了“推進成品住房開發(fā)建設”。接下來,公眾想看的是,揚州新政會如愿成為“漏網(wǎng)之魚”,還是重蹈此前其他地方的覆轍?
揚州新政算不算救市?不僅揚州堅決否認,此前其他地方也都如此。財政拿出真金白銀補貼到樓市,并且直接著眼于促進銷售,如果這都不算救市,怕是難以令人信服。揚州雖然是非限購城市,但也不可避免地跟隨全國調控而出現(xiàn)樓市成交量萎縮,土地市場隨之一片冷清。打著促進精裝房的幌子,財政拿出不到一個億,帶來的稅收卻可能是20個億,這就是新政背后所打的算盤。
不知道揚州準備拿這樣一大筆錢促進精裝房銷售,其資金來源如何解決的:事先是否已列入本年度預算,又是否經(jīng)過人大的批準和更多人的同意?最令人生疑的是,如果相關部門果真只是要促進精裝房銷售,為何首先想到的辦法卻是拿錢砸呢?其實,要提高精裝房比例,根本不需要拿財政補貼來促銷,只需在土地出讓時做出精裝房占比規(guī)定,同時在精裝房質量及明碼標價上加強監(jiān)管,就可以了。
之所以非要拿財政的錢來促進精裝房銷售,說到底不過是需要借用這樣一個由頭。這與此前其他“以身試法”的地方,本質是完全一樣的。蕪湖搞“吸引人才”不行,上海在居住證上動腦筋也不行,那么促進精裝房銷售總該可以吧?揚州相關部門沒準認為自己想得很巧妙,其實不過是“茴字的另一種寫法”而已。
一邊是降價房鬧頻現(xiàn),另一邊是地方新政迭出,共同扮演著樓市調控中的攪局雜音。如果某些職能者始終不能認清樓市調控的全局性意義,陽奉陰違地和調控政策唱反調,樓市調控的失效風險首先就會來自對調控政策的執(zhí)行層面,因此強化問責仍是落實樓市調控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