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烏魯木齊7月21日電(陶拴科 康向彬 )記者21日從新疆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局塔里木油田地稅局獲悉,自6月資源稅在新疆實施以來,塔里木油田地稅局征收在塔里木盆地采油的三大油田公司資源稅1.98億元,比從量計征每月平均增長5.5倍。
塔里木油田地稅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實施以來,稅務部門對在塔里木盆地采油的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開發(fā)中心,三大企業(yè)開征6月份資源稅。此前從量計征時,1至6月塔里木油田地稅局管轄區(qū)域的三大采油企業(yè)每月繳納資源稅3600多萬元,經(jīng)過一個月的周密準備,按照從價計征政策征收資源稅的第一征取得圓滿成功。稅務報告分析顯示,從價計征三大油田企業(yè)6月份資源稅1.98億元,較上半年實行從量計征資源稅月平均數(shù)增收1.62億元,增長了444.7%。
據(jù)了解,塔里木油田地稅局在執(zhí)行新政策方面,做到宣傳政策與下基層調(diào)研相結合,依法征收所管轄三個油田公司的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并堅持實事求是的屬地原則、公正、公開和透明和便利稅企征繳的分配原則,嚴格按照各油氣田(井口)當期產(chǎn)量比例進行分配,確保按期足額將稅款劃轉到相關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