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隨著互聯網普及,網上購物日益頻繁。而網購具有的種類繁多、配套監(jiān)管措施不到位等特點令一些騙徒趁機犯案。去年香港警方在新界北總區(qū)成立項目小組調查網上拍賣網站,至今已拘捕34人,涉及被騙金額共56萬元(港幣,下同)。新界北總區(qū)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詹德明稱,騙徒在網上與受害者建立關系后,才開始向受害者“埋手”,因而受害者受騙呈現“一浪接一浪”,被騙的金額越滾越大,呼吁市民若懷疑在網上受騙,應立即停止交易及報警。
警方于今年上半年接獲391宗網上商業(yè)騙案,較去年上半年的293宗,增幅達三成三,涉及的金額共700多萬元,反映香港網上詐騙呈上升趨勢。針對網上詐騙日益增加,去年11月警方在新界北總區(qū)成立項目小組調查網上拍賣網站,由總區(qū)重案組第二隊負責。
新界北總區(qū)刑事偵緝總部警司蔡偉富說,重案組第二隊與商業(yè)罪案調查科的分別在于前者只負責監(jiān)察及調查網上拍賣的罪案,而后者則負責所有商業(yè)罪行。他表示,重案組第二隊平常需處理區(qū)內的罪行,并沒有特定人手處理網上拍賣詐騙罪行。
新界北總區(qū)重案組第二B隊高級督察黃志明說,根據小隊接獲網上詐騙的案件經驗分析,騙徒常用的犯案手法主要是透過網上拍賣平臺及討論區(qū)訛稱有物品出售,要求受害人提供電郵和電話號碼繞過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當受害人將款項存入騙徒戶口后則逃之夭夭。他透露,亦有騙徒要求匯款至外國的銀行,然后假冒該銀行向受害者發(fā)出付款通知書,令受害者誤以為收到款項便將物品寄給騙徒,及后才知遭騙取物品;更有騙徒利用網上增值服務戶口,要求受害人匯款至該戶口,令提供戶口給騙徒的人士成為代罪羔羊。黃志明表示,網上不時有網上增值服務戶口的服務提供,往往成為騙徒“洗黑錢”的工具,呼吁勿將戶口借予陌生人使用。
新界北總區(qū)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詹德明說,自項目小組成立至今已拘捕34人,涉嫌與131宗網上罪行有關,涉及被騙金額共56萬元。今年七月拘捕包括兩名訛稱有演唱會門票售賣,更以出售保平安吊墜的騙徒,合共有27名人士受騙,涉騙金額16萬元,是至今破獲的最大金額的案件。他表示,騙徒往往在網上與受害者建立關系后,才開始向受害者“埋手”,因而受害者受騙呈現“一浪接一浪”,被騙的金額越滾越大。他呼吁市民若懷疑于網上受騙,應立即停止交易并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