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一項調查顯示,今年第二季度,香港在職住戶中約一成、逾十九萬戶屬于“在職貧窮戶”,數(shù)目較二○○五年上升一成二,而涉及的人口則高達六十六萬零七百人。香港貧富差異繼續(xù)惡化,最富裕家庭每月收入是最窮家庭每月收入的二十七倍。樂施會建議港府在制定最低工資時,顧及“基層工友養(yǎng)家的需要”。
樂施會昨日發(fā)表最新貧窮報告──香港在職貧窮家庭狀況。報告表示香港有十九萬二千五百個在職家庭跌入貧窮網(wǎng),即有百分之十點二的在職住戶是在職貧窮戶!霸诼氊毟F戶”指家中最少有一名就業(yè)人士的住戶(外籍家庭傭工除外),而其每月入息低于全港相同人數(shù)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shù)的一半。
樂施會香港項目干事蔡文杰說,在這些貧窮家庭中,六成五是三至四人住戶,而其中六成以上家庭人口中有兒童或長者,多數(shù)不能出來就業(yè)。另外,在二○○五年至二○一○年第二季度期間,“在職貧窮戶”中平均每名在職成員需要供養(yǎng)兩名非在職成員,而一般家庭的在職成員只需供養(yǎng)零點八名非在職成員。
另外,蔡文杰指出,全港最富有的前一成住戶,月入是最貧窮前一成住戶的二十七倍。更值得關注的是,香港貧富差異五年半間不斷惡化,貧窮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shù)維持五年水平?jīng)]有改變,而富裕家庭的入息水平則增加了一成六。
樂施會香港項目倡議干事黃碩紅表示,政府雖推出部分措施,但仍不足夠。她建議,政府應保證最低工資水平能應付雇員及其最少一名受供養(yǎng)家屬的最基本生活費。因為最低工資雖能紓緩在職貧窮問題,而未必可令所有在職貧窮家庭脫貧,尤其是三人或以上的家庭,包括有長者、兒童在內(nèi)的家庭。
另外,樂施會建議政府的跨區(qū)工作交通津貼范圍擴至全港十八區(qū),并取消現(xiàn)有一年的時限,以增加低收入人士的工作誘因。兒童照顧方面,樂施會建議政府增撥資源,保證有充足的全費或半費豁免名額以應付龐大在職貧窮家庭的托兒需要,并鼓勵他們外出就業(yè)。
今年六十三歲做清潔工的阿儀表示,她每日由天水圍乘車至尖沙咀,交通費每月達九百多元,約占其月薪的四分一。她于二○○七年申請到交通支持,但只能受惠一年。
樂施會認為,長遠而言,政府應研究稅務優(yōu)惠政策,作為最低工資的配套措施及其中一項入息支持措施,并透過宣傳和教育,讓市民明白社會保障制度的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