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家臺灣地區(qū)律師事務所試點代表處——臺灣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駐福州代表處27日正式開業(yè)。
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在臺灣執(zhí)業(yè)20多年,總部設在新北市中和區(qū)。在兩岸投資法令咨詢、企業(yè)并購、工程采購爭議處理、婚姻繼承事件或貨款追索等領域提供法律服務。目前已和大陸部分大中型律所建立兩岸法律合作關系,并與福建拓福集團有限公司簽下法律服務協議。
2009年在廈門舉行的首屆海峽論壇上,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宣布了包括“許可臺灣地區(qū)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臺民事法律咨詢服務”等措施。2010年9月,福建省司法廳頒布了相關實施辦法,正式啟動試點工作。2010年12月,臺灣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等7家律師事務所在福州獲得執(zhí)業(yè)許可證。(記者林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