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買的保險到期了,可自己計算的收益和保險公司計算的金額有出入,為此家人和保險公司頂了牛。5月7日,安女士致電“安迪幫你辦”,希望記者幫忙解決。
自己計算
收益相差725元
安女士介紹,這份保險,是她父親安某于2007年4月10日去銀行存錢時,在國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yè)務(wù)員的大力宣傳下購買的,保險名稱為“國富旺旺財兩全保險(分紅型)(A款)”和“國富附加旺旺福兩全保險”。保險合同約定保期為5年,即2012年4月12日到期。
合同到期后,今年4月14日,安女士和父親經(jīng)多方打聽,才找到了國民人壽名稱變更后的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簡稱嘉禾人壽)。嘉禾人壽工作人員告訴他們,他們的紅利是770.61元,一共可領(lǐng)取12250.61元。
而安女士認為,按照業(yè)務(wù)員當(dāng)時宣傳的“不低于銀行利息”的口頭承諾,2007年4月中旬,5年期銀行存款年利率為4.41%,1萬元保費的5年利息應(yīng)該為2205元,2205元利息加上770.61元分紅,嘉禾人壽應(yīng)該給她父親12975.61元,兩者相差725元。但多次反映、交涉,嘉禾人壽堅持支付12250.61元。
嘉禾人壽釋疑
同意支付一個月利息
安女士父親安某的保險收益究竟該怎么計算呢?5月8日上午,記者聯(lián)系了嘉禾人壽。很快,嘉禾人壽一位姓閆的女士來到報社,當(dāng)面向安女士的家人做了解釋。
閆女士說,由于安女士的父親無法證明購買保險時業(yè)務(wù)員是否承諾了收益“不低于銀行利息”,因此嘉禾人壽只有按照保險合同來辦理。合同中規(guī)定,主險和附加險的保底利息分別為980元和500元,這兩項利息加上1萬元本金和770.61元的分紅,只有12250.61元。而1萬元5年期銀行存款利息是2205元。兩者相比,5年保險收益確實也高于同期銀行利息45元。
對于近一個月問題遲遲沒有解決,閆女士當(dāng)面向安女士的母親和愛人表示了歉意,她說,為此她愿意考慮投保人提出的合同到期后至5月8日這一個月的利息。另外,閆女士還表示,鑒于安女士的父親只休息周日,她會聯(lián)系最近的網(wǎng)點上門把申請表送到安女士父親的家里,安女士的父親簽字并經(jīng)電話回訪無誤后,他們會盡快把12250.61元連同這近一個月的利息一并退給安女士的父親。
對于嘉禾人壽的解決方案,安女士一家表示同意。